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法理學
Jurisprudence 
開課學期
102-1 
授課對象
司法組  
授課教師
莊世同 
課號
LAW4030 
課程識別碼
A01 41100 
班次
02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5,6,7,8(12:20~16:20) 
上課地點
法2311 
備註
總人數上限:8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21jurisprudence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將以一學期的時間(4學分),介紹法理學(jurisprudence, philosophy of law, legal theory)這門學科的主要爭議問題、重要理論學說、法律推理與解釋方法、以及其核心倫理議題。除導論外,本課程分為法概念論、法學方法論、法價值論三大部分來說明法理學的主要內容。法概念論主要介紹探討法律本質(the nature of law)的重要法理學理論,包括自然法傳統(古典思想與現代自然權利論)、法實證主義(英國分析實證主義與凱爾森純粹法學)、反法實證主義(德沃金的詮釋法學)、以及美國法唯實主義。法學方法論介紹歐陸與英美在這方面的理論發展,並概述法律適用及其解釋方法的相關問題。法價值論則探討守法義務與公民不服從、法治與民主、平等與正義三個重要的法價值論議題。本課程上課方式包括討論、講授、參與學術活動,星期四第5節為討論課,第6,7,8節為講授課。 

課程目標
介紹法理學的主要爭議問題、重要理論學說、法律推理與解釋方法、以及其核心倫理議題,內容主要包括:法概念論、法學方法論、法價值論。 
課程要求
1. 每週都有討論課與研讀材料;一定要參與分組討論;如有安排演講課也應出席。
2. 評分:分組討論20%(含出席率)、期中測驗30%、期末考50% 。
3. 期末考方式,另行公布。
4. 演講課與分組出席狀況不佳者,將影響分數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1. Ian McLeod, 2005 《法理論的基礎》,楊智傑譯,台北:韋伯文化。
2. 其他依各主題而定的主要研讀文獻。
 
參考書目
Ian McLeod, 2005 《法理論的基礎(Legal Theory)》,楊智傑譯,台北:韋伯文化。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分組討論(含出席率) 
20% 
 
2. 
期中測驗 
30% 
名詞簡答 
3. 
期末考 
50% 
申論題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013/09/12  課程說明;分組
概說:法理學、法學教育、and Humanity 
第2週
2013/09/19  中秋節放假,停課一次 
第3週
2013/09/26  第一講:法理學的意義、內容、學習以及發展趨勢 
第4週
2013/10/03  第二講:什麼是法律? 
第5週
2013/10/10  國慶日放假,停課一次 
第6週
2013/10/17  第三講:自然法傳統(上)-古典思想 
第7週
2013/10/24  第三講:自然法傳統(下)-現代自然權利理論 
第8週
2013/10/31  第四講:英國分析法實證主義 
第9週
2013/11/07  第五講:凱爾森的純粹法學 
第10週
2013/11/14  第六講:德沃金的詮釋法學 
第11週
2013/11/21  第七講:美國法唯實主義 
第12週
2013/11/28  第八講:法解釋學的性格與任務 
第13週
2013/12/05  「法概念論」分組總複習+期中測驗(名詞簡答45選8) 
第14週
2013/12/12  第九講:法律的解釋與適用 
第15週
2013/12/19  第十講:守法義務與公民不服從 
第16週
2013/12/26  第十一講:法治與民主 
第17週
2014/01/02  第十二講:平等與正義 
第18週
2013/01/09  期末考